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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紀人:江炳賞(114年)高市字第01680號
KHH·房地合一稅 — 亞灣賞哥試算

賣房子要繳的稅,賣之前先算一下

不用懂稅法,填買價、賣價、買賣日期就有數字:這間賣掉要繳多少、再等幾年賣能少繳多少。(民國 105 年(2016 年)以後買的房子適用)

免登入不留個資算完就在你手機裡,不會傳出去

這是你自住的房子嗎?(符合的話稅差非常多)

下面四項「全部都是」,才算稅法上的自住優惠(賺的先免稅 400 萬、超過才用 10%)。有一項不確定就先別勾,會先用一般稅率算。

填買賣的費用、裝修、土地漲價(有單據都能扣、算更準;可先不填)
以上是概算,幫你抓方向和比較用。實際稅額還要看能提出的成本費用單據、土地漲價總數額等,最後以國稅局申報核定為準;情況特殊建議找會計師或地政士確認。本頁不代為判定稅額或代辦申報,不構成稅務或法律意見。

賣房前,賞哥想先提醒你幾件事

這幾件,很多人是簽約以後才知道。

差一天,可能差一整級持有 2 年、5 年、10 年是三道門檻,跨過去稅率就往下一階。快到門檻的話,先用登記日算準,晚幾天簽約可能就省一筆。
賠售也要 30 天內申報賣賠了房地合一稅是 0,但還是要辦申報,罰的是沒申報不是稅。賠的錢還能留著抵之後 3 年內的房地獲利。
裝修發票別丟有單據的裝修、當初的契稅代書費,都能加進成本讓稅變少。平常留好,賣的時候用得上。
賣完 2 年內買自住新家,稅可能退回來重購退稅是換屋族的福利,但前後屋都要自住、有時間和 5 年用途限制。打算換屋的先算一下。

賣房要繳多少稅?房地合一稅怎麼算?

先給你一個能抓感覺的答案,再往下看持有幾年賣分別要繳多少。

民國 105 年(2016 年)以後買的房子賣掉,適用房地合一稅。算法是:賣價 − 買價 − 買賣費用 = 賺的價差,再乘上稅率。稅率看你持有幾年——持有 2 年內 45%、超過 2 年到 5 年 35%、超過 5 年到 10 年 20%、超過 10 年 15%。符合自住四條件的話,賺的部分先免稅 400 萬、超過的才用 10% 算。舉例:賺 300 萬、持有 3 年賣(35%),稅大約 105 萬;同一筆放到超過 10 年賣(15%),只要約 45 萬——差了 60 萬。
持有期間稅率備註
2 年以內45%到取得同月同日的前一天為止
超過 2 年~5 年35%同月同日那天起算
超過 5 年~10 年20%
超過 10 年15%
符合自住10%賺的先免稅 400 萬、超過才課
依所得稅法 §14-4(房地合一 2.0,110/7/1 起)。適用個人、境內居住者;非自願離職、都更危老等另有 20% 特例;自住 10%(免稅 400 萬)為上表另一行,需符合設籍居住連續滿 6 年等要件。持有期間自取得登記日算至移轉登記日。

賺多少、持有幾年,大概要繳多少稅

用「賣價 − 買價 − 費用」後的價差,快速對照(非自住、未扣土地漲價總數額的概算)。

賺的價差持有 3 年 (35%)持有 7 年 (20%)超過 10 年 (15%)符合自住 (10%)
100 萬約 35 萬約 20 萬約 15 萬0(未逾免稅 400 萬)
300 萬約 105 萬約 60 萬約 45 萬0(未逾免稅 400 萬)
500 萬約 175 萬約 100 萬約 75 萬約 10 萬
800 萬約 280 萬約 160 萬約 120 萬約 40 萬
價差=賣價 − 買價 − 費用後的金額。自住欄以「賺的先扣 400 萬免稅、超過部分 ×10%」估。實際還要看土地漲價總數額與成本單據,以國稅局核定為準。

常見問題

賣房子要繳多少稅?房地合一稅怎麼算?
民國 105 年(2016 年)以後買的房子賣掉,適用房地合一稅。算法是:賣價減掉當初買價、再減掉買賣相關費用,剩下的價差乘上稅率。稅率看你持有幾年——持有 2 年內 45%、超過 2 年到 5 年 35%、超過 5 年到 10 年 20%、超過 10 年 15%。符合自住條件的話,賺的部分先免稅 400 萬、超過的才用 10% 算。填上面的買價賣價和日期就有大概數字。
房地合一稅的稅率,持有幾年賣最划算?
持有越久稅率越低:2 年內賣是 45%、超過 2 年 35%、超過 5 年 20%、超過 10 年只要 15%。所以差幾天可能就差一整級。上面「再等幾年賣」那頁會用你的數字,把 2、5、10 年各要繳多少排出來,快到門檻時還會提醒你差幾天。
持有幾年是從哪天算到哪天?剛好滿 2 年算 45% 還是 35%?
從「取得登記日」算到「移轉(過戶)登記日」。要注意法律上的算法:例如 105 年 12 月 29 日買、107 年 12 月 28 日賣,算「持有 2 年」還是 45%;要到 107 年 12 月 29 日賣,才算「超過 2 年」變 35%。也就是同月同日那天就已經跨過去了。差這一兩天差很多,簽約前先用登記日算準。
自住可以免稅 400 萬,要符合什麼條件?
四個條件要同時成立:一、本人、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這間有設籍;二、持有並實際居住連續滿 6 年;三、這 6 年沒有拿去出租或登記營業;四、6 年內沒有用過這個自住優惠。都符合的話,賺的部分先扣 400 萬免稅,超過的才用 10% 算,跟一般 45%~15% 差非常多。只要有一項不確定,就先用非自住抓,簽約前找賞哥或國稅局確認。
賣掉賠錢,還要申報房地合一稅嗎?
要。賠售的房地合一稅是 0 元,但不是不用理它——不管賺賠,賣掉(完成移轉登記)後 30 天內都要辦申報,罰的是沒申報,不是稅。賠的錢還可以留著,之後 3 年內賣其他房地有賺時扣抵。
賣了之後再買新家,繳的稅拿得回來嗎(重購退稅)?
有機會。賣掉自住房、2 年內又買自住房,繳的稅可以退:新家買得比舊家貴,全額退;買得比較便宜,按比例退。前後兩間都要是自住、要設籍居住,而且重購後 5 年內不能改作出租營業或再賣掉,否則會被追繳。這和自住 400 萬免稅是兩套不同的門檻,一個過不代表另一個過。上面「自住/換屋」那頁可以先估。
民國 105 年以前買的房子賣掉,也是用這個算嗎?
不是。民國 105 年(2016 年)1 月 1 日以後取得的才走房地合一稅;在那之前買的走的是舊制「財產交易所得稅」,算法完全不同(土地那部分不課所得稅、房屋部分另有算法)。這個工具只算房地合一(新制),你填的買入日期如果在民國 105 年以前,它會提醒你改用舊制的工具。
繼承的房子賣掉,房地合一稅怎麼算?
繼承的房子賣掉一樣可能要繳,但認定跟自己買的不一樣,有幾個重點:一、走新制還舊制,看的是「往生的長輩當年哪一年買的」、不是哪一年過世——長輩 2016 年(民國 105 年)前買的,通常走舊制財產交易所得;二、持有幾年可以接續長輩的持有時間一路加上來,連續繼承(阿公→爸→你)每一手都算,比較容易到低稅率或自住優惠;三、成本是繼承那年的房屋評定現值加公告土地現值,而且可以再按物價指數往上調,很多人漏了這個、成本算少就多繳稅。如果你還承受長輩沒還完的房貸,超過房地現值、由你實際償還的部分也有機會扣;繼承到有房貸又沒錢還被迫賣的,持有不到 5 年也可能適用 20% 的優惠稅率。這些認定較複雜,要算直接加賞哥 LINE 幫你算。
爸媽贈與、或別人送的房子賣掉,要繳房地合一稅嗎?怎麼算?
要,一樣看房地合一稅。一般的贈與(例如爸媽把房子過戶給你),走新制還舊制看的是「你受贈過戶登記那天」,不像繼承是回溯長輩當年;成本用你受贈那年的房屋評定現值加公告土地現值(一樣可按物價指數調整),持有期間從受贈登記日起算、不能併計送的人。夫妻之間互相贈與是例外:賣的時候要一路回溯到配偶第一次互相贈與之前、最原始買進的日期和成本來算。這些情況直接加賞哥 LINE,幫你算。
這裡算出來的,就是我真的要繳的稅嗎?
這是概算,幫你抓方向和比較用。實際金額還要看能提出的成本費用單據、土地漲價總數額等,最後以國稅局申報核定為準,情況特殊建議找會計師或地政士確認。拿這個數字去決定「什麼時候賣、要不要等過門檻」,方向就很清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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